各县市水利水产局,利川市、巴东县水土保持局,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全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市场管理,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确保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中水协〔2009〕39号)、《湖北省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鄂水利规〔2009〕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州开展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进行信用等级登记,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已取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已在和拟在我州开展业务的水利水电施工单位。
二、登记地点:州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局办公楼501室)
联 系 人:陶辉
联系电话:0718-8252023
三、时间要求:2010年及2011年4月在省水利厅取得信用等级证书的单位登记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在省水利厅取得信用等级证书的单位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0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拟登记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的恩施片区负责人登记时来我局签字备查。
2、登记资料内容见附件。
3、2012年1月10日开始,没有在我局进行信用等级登记的水利水电施工单位不具备在我州水利水电工程投标的资格。
4、我局将于2012年对已登记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颁发《恩施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将作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评标工作得分的重要依据。
附件:
1.
登记资料目录(点击打开)
2.
恩施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